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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家人的服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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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远古服饰
    
    在土家民间传说中,“初作衣”者叫“媚”。媚所处的时代为洪水淹天后人类再次繁衍。媚用何物“织”衣?“织”成何种式样?不得而知。沈从文从西安半坡等新石器时代遗址出土遗物给予了佐证:“大约在原始纺织技术昌明之前,曾有一个手编织物做衣服的阶段。”。其实,“手编织物做衣服”,至今还在土家生活中保存着,这便是“茅古斯”表演中的“茅古斯服”。其服多以棕叶、棕片、稻草编结。每服由五块组成:一块扎在腰间成裙状;一块围肋下,前遮胸,后盖背;两块搭在左右肩上;一块作头套以蒙面。头套上扎有二至五辫,象征犄角。土家地区随处可见棕树,其叶及棕毛柔韧、保温、防潮、耐腐,是做衣的上等材料,至今土家人还用棕做蓑衣、草鞋、床垫。在湖北枝城“城背溪遗址”中,发现早在七八千年前乃至远古时期已有稻谷,土家先民利用稻秆编织衣物已成可能。

    在“城背溪遗址”中,还发现了陶纺轮,代表了原始纺织的存在。服饰材料由天然赐予上升到了人工加工。“土著居民”留给我们的纺织品,目前发现最早的是1987年在慈利县城关镇石板、零溪两村发掘清理出的战国、西汉墓中出土的丝织品。
      
    远古土家先民的服装式样是怎样的?1986年3月至1987年9月,在永定城区西北郊三角坪武陵大学工地发掘清理的西汉墓中,出土一铜质跪式男俑,男俑头戴编织帽,上身裸露,见两乳,下身着裙,左肋佩长刀,佩带挎右肩,刀长8厘米、宽0.6厘米,前端带锋,后端环手衔短把。有学者将其称为“三烛青铜烛台西南蛮夷铸像”。“头戴编织帽”、“下身着裙”、“左肋佩长刀,佩带挎右肩”,这是远古土家先民服饰的缩写。 

    发式又是怎样?1981年,在永定区出土錞于2件,盘上刻铸有手心纹、椎结人头纹、鱼纹、梭子形窃曲纹、船形纹等,学者认为这是巴人遗物。可见土家先民在战国时期的发式为“椎结”。

    在战国墓葬中,出土了众多的玉佩、琉璃器、滑石器耳环、铜带钩等,反映了这一时期土家先民佩饰文化。 

    2、古代土家服饰
      
    秦汉以降,直至魏晋,如《南齐书》载,包括湘西北土家先民在内的“蛮俗”:“衣布徒跣,或椎髻或剪发”。唐宋及元明清时期,湘西北实行的是“羁縻制度”和“土司制度”,对湘西北土家人影响不大,土家服饰仍然沿着自身的发展轨迹缓慢地发展变化,直到清代“改土归流”之前。 
    
    古代土家男女服装为:上身穿琵琶襟,下着八幅罗裙。上襟和下裙均用土家织锦缝制,五色斑斓,别具一格。服饰用料:为葛为麻,为棉为丝,为皮为毛。至清代乾隆年间,土家服饰特点可归结为: 
   
    短衣短裙。土家人着交领短衣、短裙,尚未有裤,衣长齐臀,裙长齐膝,以布缠腿,便于劳作。裙腰不封口,在后腰以带系之。
      
    衣裙尽绣花边。因为花边众多,色泽变化,而被视为“五色斑衣”。男、女服饰的区别在花边上。

    头裹刺花巾帕。夏则以巾勒额,冬则以布裹头。勒额巾宽2寸,长4尺,分为二式:一为棉布,白底、黑线刺绣;一为织锦。裹头布亦为棉布,白底、黑线刺绣。
      
    高髻螺鬟。男女垂髻,把头发挽起高束于头顶脑后,以巾捆扎,或用丝网束之。
    
    喜垂耳圈。两耳累累然,各赘至十。又有项圈、手圈、足圈(后去掉),象征富贵。 

  
  3、近现代土家服饰
  
    清代“改土归流”以后,土家服饰被强令改制而逐渐发生变化。雍正八年(1730年),永顺第一任知府袁承宠檄示《详革土司积弊略》化导土民“分别服制”。在这之前一年,保靖第一任知县王钦命颁布了五条禁令,有《示禁短衣赤足》。居集镇者,为避“鄙陋”,服饰速照汉人服色。而散处山谷之间土民大概直到嘉庆年间才“分别服制”。民国时期,随着新文化传入,土家青壮年男女把满襟款式的衣服改为官装和操衣。官装为男衣,领高袖小腰贴身,花裤带系裤腰后两端露于肚前。操衣为女衣,向右开襟,高领小袖贴身腰,衣尾齐股,现出女身突出部位,再配紧身的绣花围裙、绣花鞋。新中国建立后,土家老年男子仍穿“满襟衣”和稍短便裤,头裹青布帕。中青年男子穿对襟衣和长裤。 

    男性服饰。包头白布改为黑布,后进化为青丝帕,但额前仍保留“人”字形,有的地方还在左耳留两寸长的帕头。其次是著鞋袜。上衣早先为“琵琶襟”,后改为穿对襟衣,老年人于对襟衣外罩满襟衣;中年人多着黑色,袖口、襟沿、衣下摆贴天青色布条,腰饰如意勾;青年男子多为蓝色,镶花边。男裙改为裤,不论老中青,均是青、蓝布,裤管上为白布裤腰,裤口处青年镶花边,中年贴异色布,老年素色。衣袖长而小,裤筒短而大。中老年男子腰缠板带,青年男子捆织锦彩带。 

 
   女性服饰。

    头饰:
姑娘垂长辫,扎红头绳,搭挑花方巾,是为未出嫁的标志。土家姑娘出嫁之前,要“上头”。上头的发式一般有三种:一种是挽“粑粑鬏”,就是把新娘的头发在后脑扎成一条独辫子,再把辫子在后脑一圈圈地盘绕,用别簪绾住,如同一个圆圆的粑粑。二种是缠“麻花头”,就是把新娘的头发在脑后编成四条辫子,再将四条辫子合编成两条,然后将两条辫子上下折叠缠绕用别簪绾紧,象四个紧密排列的麻花糖。三种是盘“太极头”,就是把新娘的头发在耳轮边分成两股用红头绳扎住,再将两股头发在脑后相交盘成一个圆圈,形如阴阳八卦太极图的形状。头发盘成后,罩上青丝网头套,包黑布帕或青丝帕,成“锅螺圈”形。

    衣服:上衣为短领右开襟,根据花色繁简分为“银钩”、“外托肩”和“内衣”三式。同一式样的衣有长短之分,长衣做客时穿,短衣劳动时穿。“外托肩”过腰大而长,衣袖大而短。在“银钩”、“外托肩”上,贫穷人家贴1—3条异色布条,中等人家镶花边,殷实人家还在异色布条上绣花。中老年妇女通常在外衣上罩一件围裙;下裳:妇女下裳先为裙,款式有八幅罗裙、筒裙、百褶裙等。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八幅罗裙。湘西自治州民族研究所藏八幅罗裙,时代为民国初年。底色为素白色,以细黑布条勾棱成8幅,下摆与大平幅中下部贴稍宽黑布条。每幅下大上小用数纱工艺绣3组花,前后对称,左右匀衡。整件裙黑白相间,棱角分明,主题突出,庄重朴实,工艺精湛。妇女下裳后以裤取代裙。裤短而大,喜在裤脚边缀三条异色边或梅花条,讲究的以十字挑花来美化裤脚。湘西自治州博物馆藏有1件清末土家族十字挑花女裤。

    鞋袜:土家制鞋历史较短。清《嘉庆龙山县志》卷七“风俗”载:“向不知制履,市之肆中。近皆自制,与客妇等。”一旦土家妇女学会了制鞋,便把衣裙中的挑花绣朵运用于鞋面,做出各种精美的鞋。女式花鞋有船头鞋、气筒鞋、鲇头鞋、圆口鞋、翁鞋、钉钉鞋等。土家族姑娘订婚后,为情郎赠送的礼物除荷包、彩带外,最珍贵的就是布鞋;出嫁前,日夜赶制鞋,留予父母兄弟,赠送夫家长辈。土家族妇女多缠裹脚,少女穿红袜。 

    妇女首饰。土家妇女头饰有金或银莲蓬花、撇簪、银梳、插簪、瓜子针、茉莉针、芭蕉扇等,头饰中最珍贵的是银帽,俗称“箍箍帽”,帽前是一个银宝花,银宝花二面钉上一对龙,龙后一对凤,凤后一对龙,龙后一对银帽襟,襟下缀凤九只,凤口各含银摆坠三颗,行动摇晃,闪闪发光。耳饰有龙耳环、一包针、灯笼、单环、连环、吊船、瓜子、鼓锤等。项饰多为轮圈,有粗细之分。手饰分银质与玉石手镯,戒指有银三镶戒、一颗印、单股子等。胸饰挂牙签、扣花、纽扣和新娘专用的状元花,上面吊有银链、银牌、银铃、银牙签、银珠子等一大串。 

    儿童服饰。幼儿的衣服和裤子一般用花布做成,亦有在素色布上绣花。土家男女幼儿皆戴花花帽,春季戴“紫金冠”,夏季戴“蛤蟆帽”、“圈圈帽”,秋季戴“冬瓜帽”、“八角帽”,冬季戴“虎头帽”、“狗头帽”、“凤尾帽”、“风帽”。儿童4岁以后服饰方有男孩女孩之别,男孩趋素,女孩趋花。头发变化最为明显,男孩头顶从天门心至发际留方块头发,俗称“塔点儿”。女孩则蓄盖盖头发,俗称“马桶盖”,或蓄满头长发,打小辫,或扎成一把“朝天椒”,或束成一对“羊角角”;7岁,戴瓜子耳环;也有到12岁才穿耳朵的。穿耳朵的日子一般在农历二月的花朝节。据传说,这天穿耳朵不化浓,因为有花神保护。 

    儿童首饰。帽饰造型有八仙、寿星、十八罗汉、方形算盘、狮头耳錾、银链、银牌、银铃。项饰有轮圈。胸饰有银锁、银牌,其上刻有“长命富贵”、“富贵双全”等吉祥之词或花草、八卦等图案。手饰手镯上吊有金瓜、铃、瓢、石榴、仙桃、四方印等物,印上多刻“状元及弟”等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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