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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工作职能

信息来源于:鹤峰在线 发布时间:2013/11/10
一、监督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

二、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三、讨论、决议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工作的重大事项。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预算的部分变更,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四、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五、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决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和撤销职务。





鹤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向金洲

副主任:陶拥政 杨振凡 余昆刚

向宏安 向庆红(女) 覃长玉(女)

委 员:(13人,按姓名笔画排列)

田丰登 许存鹤 李金虎 闵达威 张新华

陈大彬 陈建华 郑庆丰 胡世清 骆渊海

郭辉轩 章银华(女) 覃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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